据家住北郊的李女士反映称“3月3日下午,我在位于文锦路与凤城五路十字东南角的人人乐超市买了大葱、香乳瓜、鸡蛋、(6盒)装的一版《光明儿童健能原味酸牛奶》等10多种家用饮食,花费130多元,孩子喝了酸奶以后,出现了上吐下泻、不好好吃饭的症状。随后发现这个酸牛奶是过期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18日,保质期为25天,到期日期应该是2月12日,而且有鼓胀现象。为什么过期的‘光明酸牛奶’还能堂而皇之的摆上货架销售?光明乳业的厂家没有做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希望厂商能够说明情况,公开的向她道歉。”李女士说道。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文锦路与凤城五路十字东南角的人人乐超市二楼的办公室了解情况,据区域负责人董鹏飞说:“他们超市根本就没有进过李女士所购买的过期‘光明酸牛奶’这个批次的货。”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业务的李先生,据李先生说:“我们是供货商,在供货当时是不会过期,主要是货供到超市后放的时间长了,责任在人人乐超市。”
过期的光明酸牛奶如何堂而皇之的摆上了货架销售?我们不得而知。但时至今日,光明西安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还未拿出具体的处理措施。作为知名的一家乳业企业,光明其的服务态度以及产品质量让人疑窦丛生,一件简单的事情不知还要耗费多长时间?谁来为消费者的健康买单?针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昊特货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切记:一是不忘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二是购买有厂商字号地址和“QS”标志等信息齐全的食品,三是留存收银条、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四是一旦发现经营者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